趕早不如趁晚

北境歸來,朕與將軍解戰袍

余生轶事——《倾余生》番外(全文完)

啊啊啊啊啊啊啊愛死傾餘生整個系列!!!!!


完結了,好感動,也好不捨,但就像是刁大筆下大靖蘇一樣,不完美,有著許多日常細碎的煩惱,但卻煩惱著、同時也幸福著。


謝謝刁大!!自從拿到傾餘生本本後,一直是我的床頭書,好愛好愛太太的情節轉折和日常對話,就像是靖蘇二人真的就在我們面前叨叨絮絮,並肩面對,幸福著、煩惱著、生動地活著。

不浮誇的真實日常,也算圓了海宴大大佈下的諸多大刀小刀😭


另外,特別特別特別特別喜歡,靖蘇二人展現出的價值觀和愛情觀,是那麼正直善良又自在。常在三次元中看到聽到一些憋屈的新聞,或者身邊朋友經歷的破爛事時,就想回來再幫刁大再按上千百次讚❤️❤️


坐等刁大其他的靖蘇~~~~~弱弱問一句,番外們出本嗎😂😂

总有刁民想害朕:

感谢金主 树林子、萌小仙儿、江左盟-宫羽、佛罗拉的打赏!


昨晚看到有人在催《重圆》,我……先猛虎落地式叩首吧……(下周!下周一定!)


这是之前有朋友说起想看的许璃葛磐他们之后的事,我还是觉得……不写不快,所以又写了几个小故事。别问我为啥没有阿森……大概是老天没把他的故事塞进我脑子里ORZ


*********************************************


 (一)  清宵好梦


   天还没亮。萧景琰一如既往醒得很早。作为大梁贤明的天子,他总是忙碌,一年到头难得有几天可以赖会儿床。


  所幸无论早起还是晚睡,都有个人陪着。


  萧景琰坐起身伸了个懒腰,脚在被窝里蹬了蹬身旁的人:“小殊,起了。”


  “唔。”被吵醒的人翻了个身,不满地咕哝道,“讨嫌……扰人好梦。”


  “哦?梦到什么了?”


  梅长苏张开眼,眼中还盛着从梦中带出来的笑意:“梦到……咱俩死了。”


  萧景琰失笑:“大清早的,这么吉利?”


  梅长苏把掩着半张脸的被子拉下去,深吸一口清晨微凉的空气:“咱俩一起死了。就在这里,养居殿的这张床榻上。然后魂魄离体,一起飘飘荡荡地上了天,御风乘云,还能随心所欲地到处飞。”


  “咱们在天上飘着,看到脚下沃野千里,乡间城里,每个人脸上都带着笑容,每个孩子都胖乎乎的。田间全是制作精良的耕种木人,农夫都悠闲地坐在田埂上抽着旱烟闲聊。条条官道宽敞平整,四通八达,沿途遍布驿馆客栈,路上车马往来,热闹非凡。城镇里有许许多多的学堂,在天上还能听到书声琅琅。男孩女孩都穿着像义学那样的白袍,蓝发带,又整齐又精神……”


  萧景琰静静听着,笑意变得温柔,伸指撩开了他脸颊边的一缕发丝:“这么听来,还真是个好梦。”


  梅长苏捉住他的手指:“还有呢,我们还顺着大梁边境飘了一圈,看到四境与邻国接壤的城镇都变得十分繁华,像叶榆那样,但比叶榆还要繁华,胡人、夷人、汉人在城中来来往往,卖什么的都有。就连东海,也建起了城池那么大的港口,泊着一排排高楼般的大船……”


  他说到这停下来,萧景琰问:“后来呢?”


  “后来我们飞下去,决定扬帆出海,可刚刚把锚拉起来就被你吵醒了。”梅长苏长长叹气,抱着被子滚了一圈,“我已有好多年没出过海了……”


  萧景琰俯身将他连人带被子的抱了起来:“想出海还不容易?这就称病罢朝,收拾收拾去找聂铎霓凰。”


  “……别闹。”梅长苏从被子卷中挣出来,披衣下床。


  萧景琰在他背后低笑:“那今天咱们加把劲,争取早些忙完——扬帆出海做不到,去横塘泛舟还是可以的。”


****************************************************************************




 (二)将门虎子


    大梁太安十八年,西北沙匪为患。


  实际上小股沙匪滋扰边境之事十有发生,这些关外的匪类不知从何年何月起集结成堆,平日不事生产,藏在茫茫大漠中,像一群等待着啃噬腐肉的鬣狗。他们不属于哪一个国度,专门袭击过往的商队以及边境的村落,烧杀抢掠,无恶不作。


  但因为大梁守军强悍,沙匪们一向不敢轻撄其锋,滋扰的多是关外小国。可近年来关外小国和过往商队越来越谨慎,他们能抢掠的对象越来越少。再加上大梁百姓日益富足,有许多令他们艳羡眼热之物,于是在一个月黑风高的夜晚,一队沙匪潜入西北边境,将一个坐落偏僻的小村庄抢掠屠戮一空。


  翌日守军发觉此事后,统帅一边具折上奏请罪,一边点起兵马去追。


  但沙匪常年在大漠中游走,行踪诡秘,且十分狡猾。根本不与大梁官兵对决,只一味地逃跑躲避,官兵与其纠缠数日,被他们逃入了关外胡人称为“死亡之城”的一座迷宫似的城池遗迹中,终于无功而返。


  折子和战报先后到了京城,天颜震怒,下严令命西北守军一年内肃清这群为害一方的沙匪,并从周围几个州郡征调了兵马增援。


  因为天子的严令是严厉到“一年内打不下来,你们收拾东西回京,朕自己来打”的地步,所以三军将士没一个敢轻忽,从上到下都下定了不成功便成仁的决心。


  但在漫天风沙的大漠中剿匪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或者说,只要涉及到刀兵与杀伐,没有什么事是容易的。


  梁军最终用了半年多时间将数千沙匪杀得只剩一两百。这期间有人立了大功得到升赏,也有人将热血洒在黄沙之上,再不能看一眼关内自己所守护的万里河山。


  仅剩的沙匪被穷追不舍,又躲进了死亡之城。这里已近大漠腹地,在种种传闻中都是魔鬼与冤魂盘踞的所在,即使是沙匪们,不到万不得已也不敢进入。追着他们的梁军是一队不足百人的小队,竟然悍不畏死地跟了进去。


  大队人马闻讯后想要支援,却顶头遇上了黑风暴,待他们躲过风暴再去寻找时,发现那死亡之城如传闻中所说的,竟真的会移动位置,凭空消失不见了!


  大家本以为那队将士多半回不来了,可七天之后他们居然回来了。确切的说,回来了一半,扑倒在营地前时都身负不同程度的伤,但他们总算幸不辱命,在那可怕的迷城里杀尽了最后一个沙匪。


  带队的是个十八九岁的年轻人,小名“石头”,袍泽中比他年长的叫他“小石头”,比他年少的叫他“石头哥”,大家都叫得惯了,到了后来竟没人想得起他大名叫什么了。


  小石头原本只是个普通士卒,因剿匪时骁勇善战屡立功劳,现已升任校尉,这次又带队立了大功回来,升赏自是免不了的。


  军中的书记官找到石头校尉时,他正在军医那里。胸口一条横亘的刀伤触目惊心,不难想象他在刀锋袭来时若退慢了半分,这时必然是拿马革裹着的两截了。军医拿棉纱沾着烈酒给他擦洗伤口,书记官看着那翻开的血肉都觉得疼,默默移开了目光。校尉本人倒不太在意,只是龇牙咧嘴地低头看着伤口,发愁道:“这么长一条,回去肯定瞒不住啊……啧,麻烦死了。”一抬眼看到书记官,立刻笑着问:“先生有事?”


  他性子爽朗随和,在军中人缘甚好,书记官跟他也算熟不拘礼:“来问问你的大名,给朝廷报功的战报上总不能写‘小石头’。”


  军医插口道:“我记得是姓葛?”


  校尉帮军医把沾满血的棉纱扔到一边:“以前姓葛……哎,我这次功劳大嘛?”


  “挺、大的。”书记官疑惑道,“什么叫以前姓葛?”


  “功劳大就不姓葛啦,”校尉挪动身体抬起胳膊方便军医包扎,一边懒懒地道,“答应过要替人传宗接代的。请先生记下吧——我姓列,大名叫列磐,磐石的磐。”


  书记官迟疑地看他:“小石头,这可是要报到御前的,不好随口胡说啊——姓什么就姓什么,怎么还能改呢?”


  列磐对他一笑:“先生放心报就是。”


  数月后在这场剿匪战役中立了大功的将士们被召回京城,入金殿受赏。同袍们这才惊讶地得知,与他们一起在大漠风沙中摸爬滚打一起喝过马尿睡过沙坑的小石头,竟然是朝中一品军侯列将军的独子。


  今上看到他时也颇惊讶,不过只是短短一瞬,就看了也在殿上的列将军本人一眼,微笑着夸赞:“将门虎子,不愧乃父。”


  接着问他想要什么赏赐。要知道这样的恩宠就是他父亲都没得到过——所以大家觉得今上对小一辈,确是格外宽容慈和些的。


  列将军脸上带着忧虑,显然是知道自己儿子的脾性,很怕他在御前胡说八道,而列小将军果然兴高采烈地抬起头来:“臣想跟一个人成亲,求陛下赐婚!陛下开了金口,他就不能再推辞了!”


  列将军露出牙疼得厉害的神情,今上倒是不以为忤,莞尔道:“那也得人家自己愿意才行——朕岂能替你逼人成亲。”


  “他愿意的!他就是害羞,还有怕我父亲……”列小将军望着父亲讨好地笑,露出八颗雪白的牙齿,“我们说好了,等我打下军功回来就跟父亲们说。”


   他父亲之一眉头皱得能夹死苍蝇,也顾不上御前失仪,插口问:“你到底要和谁成亲?我认识?”


  “就是立夏哥哥嘛。”列磐总算有些羞赧,挠着头小声回答。


  “立夏?”今上露出疑惑的神情转向列将军,“那不是你府上的……?”


  列将军则呆呆地半张着嘴看着自己儿子,好一阵才转身向御座一抱拳:“陛下!请准臣先带这逆子告退!有些家务事要向他问问清楚!”


  “去吧。”今上宽容体谅地摆摆手,大概是看列将军气得不轻,还特意嘱咐,“有话好好说,那个孩子要是也愿意,就成全了他们吧。朕方才也算答应了他的。”


  “臣遵旨!”


        列将军揪着儿子的耳朵一路拖了出去,走出老远,微风还把父子二人的话语声送进殿中。


  “你说要从军历练,原来只是为了成亲?!”


  “爹,我成不成亲也注定是要从军的啊,这不过是一石二鸟嘛……”


  “鸟你个头!你跟立夏怎么回事?!我回去若问明了是你逼他骗他——一定打断你的腿!”


  “爹您怎么这么说话啊?我是那种人吗?立夏哥哥是真的喜欢我,我也是真的喜欢他,就跟您和云亭爹爹一……唉唉我的耳朵、痛痛痛痛!”


******************************************************************************************




 (三)飞贼


  京城最近出了个飞贼,弄得节制巡防营的列将军很头痛。


  这飞贼倒是既不谋财,也不害命,专在深夜潜入京城武将的府邸向家主挑战。目前为止一共夜袭了七位武将,未尝一败。最后一位钟将军与他打得时间颇久,数百府兵集结,竟然仍没拦下他。


  当然他能逃脱,一大半也是因为钟将军认为他夜闯自己府邸虽然有违法度,但罪不至死,所以没命人放箭。


  此事上达天听,皇帝陛下对这武功高强的飞贼颇有兴趣,说“抓住后带来给朕瞧瞧”——陛下是没动怒生气,可“抓住后”的意思,是要抓住啊!巡防营身负京城防卫,抓飞贼自然是他们的职责,但这飞贼来无影去无踪,据与他打过架的几位武将说,撇开武艺不提,其轻功大概只有凤王的义弟可与之仿佛。他胜了这七场后若遁出京城不再露面固然无法可抓,就算他继续胆大包天地挑战——皇上要瞧瞧,那就算将人围住了也不能乱箭射死,用陷阱机关什么的又太下作。除非有个武功高过他许多的人能将他打倒擒下,否则怕是也……


  武功高过他许多的当然不会没有,比如蒙挚蒙大统领。问题是他们知道蒙大统领武艺卓绝,飞贼自然也知道,又怎会自己撞上门去?


  列将军嘴上没好意思说,心里其实跃跃欲试,觉得自己的功夫应该也不比那飞贼差。他思忖着那飞贼这么做的目的无非两个,一是为扬名立万,二是别国派来羞辱大梁——当然后一种可能性很低,因为以大梁如今的国力,这样幼稚的挑衅除了自讨苦吃自取其辱并没什么好处,毕竟两国交战是看军队的整体实力,不是靠个把个武功高手。


  无论哪种目的,都非先堂堂正正地将之击败不可。


  列将军头痛之余,是真的很想做这个堂堂正正击败飞贼的人。


  上天大约听到了他的心声。飞贼沉寂了大半月,在许多人都猜测他多半已经逃出京城时,于一个月圆之夜,出现在了云麾将军府内院的房顶上。


  听到他叫阵的声音,列将军从床上纵身而起,鞋都没顾得上穿,抓起剑就冲了出去。冲到门口又回头叮嘱:“风冷,你别出来了。不必担心。”


  就这么耽搁了片刻,已有一道人影窜上了房顶,跟那飞贼兵刃相交,顷刻间就打得难分难解。


  ——原来列将军的儿子列小将军,对于跟飞贼打架这件事,和他父亲是一样跃跃欲试的。


  列战英被儿子抢了先,虽然懊恼却也无可奈何,只得扬声叫:“石头!小心点!抓活的!”


  列磐在屋顶大声回答:“爹你放心!”


  飞贼也大声道:“想得美!”


  当当两声,两人又过了两招,那飞贼又叫道:“我挑战的是列战英,你不是他,你是谁?”


  列磐道:“没听我叫他爹吗?你傻?”


  “说得好像我不认识列战英,倒该认得他儿子似的?你才傻。”


  “你不傻能往我家闯?你死定了我跟你说!”


  两人边打边吵,穿好衣服从房中出来的沈云亭将夫君的鞋子放在他脚边,轻笑道:“我还道是什么凶神恶煞的贼人,原来不过是个孩子。你先穿上鞋。”


  列战英边穿鞋边扭头道:“唉,不是叫你别出来?”


  “我也想瞧热闹嘛,”沈云亭笑着仰头看对面房顶上月光下穿梭往来的两道身影,“果然武功高得很么?”


  “轻功很高。武艺不一定,还得打着瞧。”列战英踏前一步,将他半掩在身后——虽说这飞贼从不伤人,但他目无法纪,显是个任性胡为之人,谁知道待会儿若是不敌会做出什么来。


  这时府中众人纷纷被惊醒赶来,府兵也迅速集结列队,只是事前都得了将军的叮嘱,在胜负未分之前不许插手,所以都只仰头旁观。列战英四下看看,说道:“怎么不见小璃?睡这么死?”


  沈云亭道:“小璃向来守礼,大概觉得深夜出房来看飞贼打架不大好吧?”


  打得一会儿,列战英已瞧出儿子不是飞贼敌手,但叫他罢手认输显然不大可能,可待他输了自己再上又有车轮战之嫌,胜之不武——不,看这人诡奇的身法,自己恐怕也未见得能赢。若是再让他赢了跑了,明天拿什么脸去见陛下见凤王?凤王前些天问要不要帮手,他还拒绝了呢……


  列战英正为难踌躇,屋顶上的情势陡变,飞贼唰唰两刀将列磐逼到了檐角,后者一脚踏空身形晃动,露出了好大的破绽。飞贼的刀霎时逼近他颈边,却忽然大喝一声“小心”,拧身向旁边飞纵而去。


  电光火石间,别说在地上的人们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就连屋顶上的列磐一时也没反应过来,站稳脚步后下意识地循着千万次苦练的习惯反扑过去,在飞贼落地之前将剑抵在他后心。


  然后定睛一看,顿时惊怒交加,剑尖前送戳破了飞贼背上皮肉:“大胆贼子!放下我妹妹!”


  与此同时飞贼正对被他横抱在手的女子道:“姑娘,没事……嘶!”


  那女子同时惊叫:“石头别杀他!”


  正是列磐的义妹,列战英和沈云亭的义女,沈璃。


  她自十多年前在义学被沈云亭收养后没多久便改姓了沈,如今在金陵第一所女子学堂任教。她从小天资聪颖又勤勉过人,十多岁便是名动京师的才女,学问文采连凤王都多次在各种场合称赞过。


  但她从未因此骄矜,反而一向端庄守礼。如今年龄渐长,愈发端严自持,平日绝不肯多言一字,多踏半步,小石头就时常笑她太过刻板,像个小老太太。


  所以府中的人谁能想到,这样的大小姐会在深夜爬到院中的树上看兄长和飞贼打架呢?


  沈璃被飞贼接在臂弯里,亦是双颊如火,恨不得找个地洞钻进去。她实在是一时好奇——平日读的书太多,自然少不了什么游侠传记飞贼传奇之类,又因为凤王和爹爹的缘故时常听到些江湖故事,难免对那个世界充满好奇乃至向往。这次京城出了飞贼,又行径古怪地并不烧杀抢掠,只是四处找人比试,像极了传奇故事中写的那些。所以他真到了府中,她又怎么克制得住不去看?


  只是正如沈云亭所猜测的,她确是觉得自己一个将军府的大小姐深夜出房跑去看人打打杀杀不大好,所以将丫鬟都支走后自己偷偷爬上了院中的大树——她所住院落与两位父亲相邻,爬上树就能将旁边屋顶上的情形看得一清二楚。可惜沈璃虽是将军之女,但天生没什么习武的根骨,再加上她后来刻意以大家闺秀的标准要求自己,所以别说爬树,平日连走路都是四平八稳的。今晚拼了全力手上蹭破了好几处皮才勉强爬上树去,为了看得清楚些她还攀上了一根晃晃悠悠地不算太粗的旁枝。然后在列磐似乎要被飞贼一刀砍中时被吓得脚下一滑,掉下树去。


  那树枝高约两三丈,这一下若摔实了,沈小姐恐怕不死也得断几根骨头,可那一直在与列磐酣战的飞贼不知为何竟看到了她,并抢在她落地前接住了她。


  沈璃头晕脑胀地挣下地来,她所住小院已呼呼啦啦涌进无数人,两位父亲跑在最前。列磐的剑也从飞贼的后心移到了他颈边。


  沈璃不敢抬头,不敢去看任何人,只能在沈云亭拉住她胳膊上下细看急切地询问“小璃你没事吧”时极小弧度地点头,声如蚊呐地回答“我没事”。


  飞贼倒是十分坦荡,双手负后任人将他绑了个结实,一声长笑:“列将军,我若不是为了救人,你今天是抓我不住的。你儿子也不是我对手。”


  列磐这时虽已明白过来方才发生了什么,但听他当众说自己不是他对手,还是禁不住额角青筋暴跳,很想一剑结果了他,列战英连忙把他推到身后,使个眼色让立夏拽住他,对飞贼道:“你说得没错。别说他,我也不见得是你对手。还要多谢你救我女儿,但你夤夜闯入他人宅邸,动武私斗,有违大梁律例,我也不能徇私,只好明日将你交付有司按律处置。另外陛下听闻你的事情,命我带你去给他瞧瞧,所以大约不日便会召见,你自己有个准备。”说罢不再啰嗦,摆手命府兵将他押下去包扎伤口妥善看管。




  几日后飞贼被按大梁律判了收监半年,但因未曾致人重伤谋人钱财,且是为救人才失手被擒,所以从轻发落,只关三月。收监前还曾入宫面圣,不知皇上跟他说了什么,出来时一改先前的趾高气扬,整个人都蔫了。


  飞贼被扔进大牢的第七天,忽然有人来探监。


  飞贼很意外,因为他在此处无亲无故,而这次的挑战更像是一个供人茶余饭后解闷的闹剧,知情人本就不多,议论个七八日也就该把他彻底淡忘了,怎会有人来看他?


  狱卒毕恭毕敬地引着一位姑娘进来。姑娘衣着素淡,大氅的兜帽遮着半张脸,但飞贼还是立刻猜出了她的身份——被他所救的那位列将军的女儿。也只有她有理由看探望他了。


  姑娘到了他监房前,抬手揭了兜帽,果然是沈璃。她看了飞贼一眼,并不说话,先将手中的竹篮递与狱卒,低声道:“有劳大哥。”


  “沈小姐太客气了!”狱卒点头哈腰地接过,打开牢门将竹篮塞了进去。


  飞贼揭开上头盖的布巾,只见里头是一只烧鸡,一盘烤鱼,并一碟油酥花生米,还有一小坛酒。


  沈璃轻声道:“不知道公子喜欢吃什么,就胡乱备了些,还望公子不嫌弃。”


  飞贼这时才发觉她的声音温婉柔和,十分动听,忍不住笑道:“当然不嫌弃,都是我素日爱吃之物——就只这么多好吃的,我差点以为姑娘是给我送断头饭来了。”


  “公子虽然犯了禁,但罪不至死,哪里来的断头饭?”沈璃依旧低着头,似乎不明白他方才是开了个玩笑,认认真真地回答,又对那狱卒道,“这位大哥请去忙吧,小女子和他说几句话就出来。”


  狱卒微一踌躇,点头道:“牢里腌臜,这些犯人又粗鲁无礼,小姐别呆得太久了。有事大声叫小人就是。”


  沈璃又向他道谢,温和真诚,全无纡尊降贵随口敷衍的感觉,叫人禁不住心生好感。


  待狱卒出去后,飞贼问道:“姑娘要跟我说什么?若是要谢我接住你没让你摔着,倒大可不必了——我辈习武本就为保护妇孺,我总不能见死不救。”


  


  沈璃看着自己的鞋尖道:“公子的相救之恩自然是要谢的。不过小女子有一事不解,想请教公子。”


  “姑娘想问什么尽管问,”飞贼撕下一条鸡腿啃了一口,边嚼边含糊不清地道,“但请容在下边吃边回答你吧。牢饭实在难吃,我嘴里都快淡出鸟……咳,那个,对不住。你说。”


  “我……想冒昧地问问,公子为何要在京城四处挑战将军们?”沈璃有些局促,飞贼怔了怔,本想调笑几句“姑娘又为何如此关心在下”之类,可话到了嘴边,又觉不便唐突这样一位清雅如兰的姑娘。于是咽了回去,低头继续大嚼鸡腿,却不作答。


  “小女子无礼地猜上一猜,公子莫不是……想通过这法子面圣?”她说完不安地瞥了飞贼一眼,又垂下眼皮。


  飞贼震惊道:“你怎么知……”他倏地闭住嘴,看了沈璃片刻,扔下鸡腿有气无力地道:“好吧……你怎么知道的?”


  沈璃道:“那晚父亲说要带你面圣,你很高兴的样子。”


  飞贼摸摸下巴,心道有那么明显?沈璃已接着问:“你要见皇上……是因为有什么冤屈或者难处,非他不能解决吗?那你前几日见了他,事情解决了吗?”


  飞贼一愣,随即失笑:“不是……姑娘想到哪去了。没什么难处,就是……想见见皇上。身为大梁子民,盼着有朝一日得慕天颜不是应当的吗?”


  沈璃缓缓摇头:“公子不愿说,小女子便不问了。公子慢用。”


  飞贼在牢里关了数天,整日无所事事已气闷得快要和耗子交上朋友了,难得有人来说说话,而且还是个清秀温文的姑娘,一时实在舍不得她走,冲口而出:“哎哎,姑娘……那我告诉你,你可别笑话我。”


  “我原本、是想当皇上的侍卫……”飞贼赧然地揉揉鼻子。


  “公子一身好武艺,想要卖与帝王家,也是人之常情,没什么不对。”沈璃点点头,“只是公子莫非不知,大梁有武举制度,三年一试,何不……”


  飞贼打断她悻悻道:“武举考得尽是什么举重骑射之类的蛮力功夫,非我所长。何况层层试将上来,何年何月才能见到皇上?又如何保证一定能见到皇上?”


  沈璃抬眼直视着他:“所以公子就打算走这捷径……原来如此。那小女子确是帮不上忙。”


  飞贼嗤笑一声:“捷径?姑娘也别坐着说话不腰疼。要说捷径,天下哪有比像姑娘这样投个好胎更便捷的?姑娘出生便在锦绣丛金玉堆中,要什么不过一句话的事,哪里明白普通人不管想要什么都必得孜孜以求之苦?”


  沈璃沉默地看着他,目光清澈,既不恼怒,也非责备.飞贼倒被她看得不好意思了,咳嗽一声低头道:“那个,我不是说你不好……”


   “我原是个孤儿,”沈璃忽然道,“三岁没爹,五岁没娘,六岁没了祖母……所以谈不上‘投了个好胎’。不过我运气确是比常人好些,山穷水复之际碰到了我义父——就是列将军的夫君。就此也成了列将军的女儿,算是一朝飞上枝头变凤凰。”


  飞贼没想到她的身世竟然如此,更没料到她会忽然说出来,一时惊讶得不知如何接口,讷讷道:“姑娘……我不是那个意思……”


  沈璃清秀的脸上却没什么表情,语气淡淡地接着道:“但公子说我想要什么不过一句话的事,这话差了。若我想要的是一件衣裳一支珠钗,那自然只需开口。可我想要的没那么简单——我想将来旁人提起我,先想到我的才学,而不是我的家世,更不要总是强调‘那是个女子’;我还想今后天下的女子都可以理所当然地念书,做先生,承祧继嗣,甚至参加恩科,出入朝堂。”


  飞贼愣愣地看着她,沈璃也不知自己怎么回事,这些话她从没跟人提起过,包括她两位父亲,包括她最尊敬崇拜的凤王,今天却对着这陌生人冲口而出,而且觉得十分痛快,一发不可收拾。


  大概正因为……他是陌生人吧?


  “小时候在义学,头两年只有我一个女孩子。我学得不好,便有人说女孩子果然不适合念书,还是学学绣花去吧;我学得好,比过了同班的男孩子们,一样有人在背后说女孩子学得再好又有何用?将来还不是嫁人生子,不识字一样生得。”


  “后来凤王命我做了女子义学的先生,教授四书五经,而不是女红针黹,惹得好多人不快。甚至联名上书,说什么让女子任教是有辱斯文。凤王叫我跟他们论战比试,那些人没一个比得过我……他们无可奈何,却不肯承认自己比不过一个女子,只在背后说我是仗了父亲的势,仗了凤王的恩宠。更有人不知从哪查出了我小时候的事,说我数典忘祖,分明还有亲人在世,却从不关照他们,任他们穷困潦倒,只顾自己享着荣华富贵。如此德行,怎配为人师表?”


  “我执教女子义学已经三年,就为了这些,也为了给自己争一口气,三年来我不敢有半分懈怠,每日给学生讲书前必得反复背诵翻阅相关典籍,只怕学生问了什么答不上来,更怕说错了误人子弟……三年来不敢说辛苦二字,可也如履薄冰,绝不是公子所说的‘一句话的事’。”


  “世间或者真的有人如公子所言,可以轻而易举地得到想要的东西。但我认识的人中,没有谁的成就与名声是不劳而得的。包括你想保护的陛下——若论出身,陛下身为龙子,天潢贵胄,没谁比他投胎投得更好了。陛下做皇子的种种,我不便议论,公子想必也有所耳闻。单说如今,他已是年过半百的人了,可你知道他每天几时起,几时睡?一年到头有几天休息?”


       


  她刚进牢房时言行尚有几分拘谨,这时侃侃而言,却像变了个人似的。她词锋也不如何尖锐咄咄逼人,只是这样不徐不疾的淡淡道来,便让人觉得格外有理。


  飞贼早已听得呆了,这时听她问,便下意识地回道:“……陛下勤政,我是听说过的。”


  沈璃却对他的附和没有什么反应,继续淡淡地道:“我说这些,只是想告诉公子,你眼中的旁人所走的捷径,说不定有你看不到的荆棘和想不到的艰辛,实在不必羡慕。”


  说完她低下头,自嘲地笑了笑:“与那些人辩论多了,一不小心就跟公子也讲起大道理来。”


  飞贼回过神来,连忙道:“不不,姑娘你说得很有道理……方才是我自以为是,对不住。”


  沈璃颇为意外地抬头,难得有个男子被她长篇大论地“教导”了一番后,居然没恼羞成怒,反倒诚恳道歉说她说得有道理。


  对方没脸红筋涨地与她辩论,她反而不好意思起来,垂下眼道:“我也不该随口就说公子走‘捷径’,自相矛盾……对不住。”然后不待飞贼答话,又小声问:“那公子见着了陛下,他可答应让你做侍卫了?”


  “……没,”飞贼苦着脸摇摇头,“我去觐见时蒙大统领也在,听完我的话就吹胡子瞪眼地摇头,说不懂遵守大梁法律的人不能做大梁军人,禁军就更不行了。我不服气,还和他争辩了几句,说护卫陛下只要忠心武功好不就得了,我又不会无缘无故去违法乱纪……”


  沈璃不自觉地睁圆了眼睛:“然后呢?”


  “然后陛下就叫我在他身边的护卫中选一个比划比划,若是赢了,他可以给我这个机会,”飞贼越说声音越小,“我就选了个最年轻的……”


  “啊?”沈璃失声道,“飞流哥哥吗?你怎么能选他……”


  飞贼没精打采地道:“是啊,我选完就后悔了——竟有人武功能高成那样,跟他一比,我这就是三脚猫的功夫,二十招都不到就被他按在地上摩擦了……”


  沈璃被他逗得忍俊不禁,噗地笑出声,又赶忙以袖掩口:“飞流哥哥的功夫极好的,我听蒙大统领说他没上琅琊高手榜是因为他算是半个琅琊阁之人,要避嫌,若真按功夫排,说不定榜首也做得。不过你也不必太沮丧,他其实不是禁军,也不是随时都在宫里的。陛下他们多半只是想挫挫你的锐气,叫你知道人外有人。”


  “唉……姑娘说得是……总之大内高手如云,我从前不过坐井观天。”


  他垂头丧气地去竹篮里摸出那坛酒,仰头灌了两口。


  沈璃进来已有一会儿,话也说到这里,自觉该当离去了。可这飞贼坦荡得和她从前认识的所有人都不一样,和他说话似乎特别的痛快随意,她一时竟有些舍不得走,轻咳一声又问:“那你今后怎么打算?”问完自觉唐突,白皙的脸颊顿时漫起红霞,嗫嚅道:“我、我的意思是,你救了我,我总该报答,若有什么能帮到的……”


  飞贼看着她飞红的脸颊,却似呆住了,好一阵才用力甩甩头微笑道:“……咳,多谢姑娘,不过我还没想好。你若真想帮我,过几日再给我带些好吃的来行吗?”


  沈璃的脸不知为何愈发红了,她退后半步,拉起兜帽:“我是瞒着父亲私下来的,不知还能不能……”向飞贼施了一礼,又恢复了那拘谨有礼的语气,“今日叨扰公子良久,小女子告辞了。”


  说完转身便脚步匆匆地向外走去,飞贼连忙把脸贴上木栏,瞧见她月白的裙摆在牢房小小天窗透进来的光束中一旋,犹如一朵白兰花在幽暗中绽放。


  “姑娘,我叫白昊!黑白的白,昊天罔极的昊!”


  飞贼忽然对着她背影大叫。沈璃没有回头,脚步顿了顿,便行出了他的视线。


    


  接下来的日子里,狱卒隔三差五地给白昊一顿好酒好肉吃,沈璃却再没到大牢来过。白昊明白她一个千金小姐不能没事老往大牢里跑,但总是忍不住一而再想起那洁白的裙摆,和她侃侃而谈时那澄澈坚定的目光。


  终于三个月过去,白昊重见天日,刚对着天空伸了个长长的懒腰,就举着双臂愣住了——长街对面,站着一个白衣蓝裳的姑娘,正静静望着他。


  “沈姑娘!”白昊又惊又喜,大步过去,可还没走到沈璃跟前就被一条胳膊拦住了。


  “哎哎哎!说话就说话,凑这么近做什么?!”却是那晚和他打了一架的,沈璃的兄长。


  要是换了从前白昊早一掌劈过去了,可现在不看僧面看佛面,只好顿住了脚步,又唤了声:“沈姑娘。”


  “白公子。”沈璃向他微笑,抬手推了推自己兄长,“石头,你到那边去,我和白公子说几句话。”


  “什么公子?明明是个飞贼,”列磐格外不屑地睨了白昊一眼,脚下使了千斤坠似的半步不动,“说了多少次了,叫兄长!石头石头的,没大没小!”


  沈璃对着自己哥哥显然就没那么有礼了,又用力推了他一把道:“你起不起开?再捣乱我待会儿回去找立夏哥哥告状,说你又欺负我!”


  “你这小没良心的,哥还不是怕你被来路不明的人拐走才陪你来的,恩将仇报!”列磐恨恨指了指她,但似乎真是怕她找“立夏哥哥”告状,边说边走开了几步。


  沈璃对着他吐舌头:“青天白日的,谁要你陪了?”


  白昊倒也没再靠近她,微笑道:“你们兄妹感情真好。”


  沈璃这才回头,有些赧然地道:“我和他从小吵吵闹闹地惯了,倒叫公子见笑。”


  “你哥说的没错,我不是什么公子,我朋友都叫我耗子。你若不嫌弃,也这么叫吧。”


  沈璃嗤地一笑,随即敛容道:“你救我一命,无以为报,只能来送你一程。祝你早日达成心中所愿。”她不肯叫他“耗子”,却也没再客套地称呼“公子”。


  白昊定定看了她一会儿,低声道:“谢你吉言。我要回乡去考武举,总有一天会堂堂正正地回到京城,面见皇上。到时我再到你府上拜访,你还肯见我吗?”


  沈璃双眼亮晶晶的,脸又泛起薄红,声音却很笃定:“自然要见的。”她从袖中取出一卷书册,封皮上墨迹尚新,递给白昊:“这是……陛下最欣赏的林氏兵法。你拿去背熟了,将来殿试说不定有用。”


  白昊接过来翻了翻,见里头整齐娟秀的簪花小楷,心中砰砰大跳了几下,轻声问:“这是你写的?”见沈璃点头,觉得心又跳快了几分:“你知道我会回去考武举?”


  “不知道,”沈璃摇摇头,“你若不去考,我自然也就不会拿出来了。”


  “可你觉得我若去考,就定能一路到殿试?”白昊心情激荡,语速都快了几分。


  沈璃低头不答,举手为礼:“你一路小心,后会有期。”


  白昊胸膛起伏,深呼吸了几次,将那卷书册珍而重之地收进怀里:“姑娘也……后会有期。”


  说完转身刚要迈步,又扭回头,小声道:“要不要我顺路去替你收拾一下你的恶亲戚?告诉我他们在哪就行。”


  沈璃脸色微变:“什么恶亲戚?我何时说过……?”


  白昊道:“你上次来看我说的——你尚有亲人在世,穷困潦倒。我猜他们若是好人,你断不会放任他们穷困的。何况你小时候的事,若不是他们说出去,那些输给你又输不起的窝囊废如何得知?”


  沈璃怔了半晌,侧头看着他笑了:“想不到你这飞贼还挺聪明的。多谢你这么信我,不过……我早已和他们断了一切瓜葛。他们喜欢说什么就说好了,横竖也只敢在背后说说。”


  白昊冲她挤挤眼睛:“好吧。等我回来你再告诉我他们当年干了什么坏事,我才决定要不要找他们麻烦。”


  沈璃莞尔:“你可刚从牢里出来。”


  两人相视而笑,片刻无言后白昊挠挠头:“那我走了。”沈璃垂眸敛衽:“保重。”


  列磐蹲在不远处大树下叼着一串糖葫芦看着妹子依依目送飞贼的一幕,长叹一声,心道:完咯完咯,妹妹人没被拐跑,心怕是被拐跑咯——这事自己是告诉父亲们,还是不告诉呢?


  列小将军二十岁,今天也觉得人生充满了两难的抉择。


 **************************************************************************




  (四)女侠与状元


  春光明媚,春日和暖。金陵繁华的长街上,铜锣爆竹声中,新科举子们正披红挂彩地跨着高头大马行过,要入宫去赴琼林宴。两旁的百姓指指点点,无数做爹娘的拎着自己孩子的耳朵念叨“好好读书!将来也要骑大马戴红花!”


  走在队伍最前头的状元郎则无疑是万众瞩目的焦点,他几乎契合了民众对状元所有的想象和期许——年轻俊美,看上去不过刚及冠,眉目清朗,文质彬彬,脸上始终挂着和煦的微笑,不见半点倨傲,再加上胯下一匹白马,简直像从戏文里走出来的。


  而戏文里的状元郎,总是要娶公主的。本朝的曦和公主算算也十八九岁,该出嫁啦。不知会不会真像戏文里演的那样——皇上在琼林宴上一见这位一表人才的状元,就当场赐婚,将公主下嫁于他?


  是啊,会不会呢?


  这个问题其实不单看热闹的百姓好奇,满朝文武宗亲们也是好奇的。


  皇上这些年来从不插手臣子和宗室子弟的婚事,一向任人自决。可曦和公主是陛下和凤王的掌上明珠,及笄数年,在旁人看来已是“大龄”未婚——就不知皇上在自己女儿的亲事上,是不是也一样开明不会干涉?


  一部分人认为天下父母心,到了自己儿女身上,皇上和凤王也未见得能免俗。今日琼林宴公主配驸马的戏码是极有可能上演的。


  可更多的人认为,皇上向来做事就不按常理,哪会去演那些俗烂的戏文?他真要给公主赐婚又何必等到今天,须知状元郎虽说一表人才,可朝中一表人才的青年子弟多了去了。


  两派人士各执一词,争论不休。琼林宴开宴时已有一帮胆大爱胡闹的年轻人偷偷开了盘口,赌皇上会不会将公主许配给状元。会和不会的赔率是十比一。若是没有许配,接下来他们还准备赌皇上是会让公主自己择婿,还是替她做主赐婚。


  大家密切关注宫中传出的消息。赌“会”的一派,在听闻宴后皇上将状元宣到了咸安殿后无不欢喜,迫不及待地就想揪着另一方讨钱了。另一方却不肯就此认输,都说谁知道皇上宣他做什么,总之在内廷司发诏之前休想我们掏腰包!


  ——可是,皇上好端端地到底宣那个状元去做什么啊?


  咸安殿中,萧景琰捏捏眉心,尽力和颜悦色地叫跪在下面的新科状元郎平身。倒不是说他对这个年轻人有什么不满,只是实在不想参与这种在他看来完全是胡闹的事情罢了。


  梅长苏笑眯眯地坐在他身边,先给状元赐座看茶,然后絮絮问他些何方人士,家中还有何人,喜好哪位大家的字画之类的闲事。那状元满面红光,兴奋之情溢于言表,按着礼数不敢直视凤王,可也挡不住他情难自禁地左一眼右一眼偷瞥。


  多半又是个崇拜凤王崇拜得恨不能给他立生祠顶礼膜拜的书呆子。皇帝陛下默默腹诽,端起一盏白水,听状元背圣贤书般一丝不苟地回答梅长苏的问话。


  如今已千年狐狸修成精的凤王三言两语将状元的底细喜好掏了个彻底,捧起茶杯对萧景琰使了个眼色。后者不情不愿地咳嗽一声,摆手命伺候的宫人下去,开口问:“你可曾婚配?”


  状元怔了怔,恭谨答道:“回陛下,尚未婚配。”


  萧景琰几不可闻地叹了口气:“那朕做主,将曦和公主许配与你吧。”


  状元倏地抬头,像是想看清皇帝是否在和自己玩笑,但看到萧景琰脸上并无笑意,一旁的凤王也双目灼灼地望着自己,等自己作答。


  “嗯?”等不到他大喜谢恩,皇帝似乎有些不悦地皱起了眉。


  状元忽然离座,双膝下跪,伏地道:“请陛下恕罪!臣虽尚未娶妻,可已与一位姑娘定了终身,故此只好辜负陛下的一番美意。”


  萧景琰怫然道:“既未过门,那有什么关系?朕的公主难道还比不过一个普通女子?朕给你时间回乡退定就是。”


  “这……”状元再次深深俯首,“恕臣不能从命!”


  “谭状元,”梅长苏缓声道,“想清楚了再回陛下的话。本王知道事出突然,你有些顾虑也是常情,但公主容貌非陋,性情也……那个平易得很,绝不是刁蛮骄纵之辈。”


  状元抬眼看他:“公主金枝玉叶,必是天人一般。是臣配不上公主,求皇上和殿下收回成命。”


  梅长苏微微蹙眉:“谭奕,你要抗旨?”


  萧景琰于此时冷笑一声:“新科状元,朕还没封你官呢,倒先抗起旨来了。胆子不小!”


  谭奕朱红的状元袍服已快被冷汗浸湿,可他再度叩首,说的却仍是:“求皇上殿下恕罪。臣可以不入朝不为官,但臣死也不能辜负她……”


  “违抗圣旨,本就是死罪。”梅长苏森然道,“来人,将他拉出去砍……”


  “喂,差不多得了。”皇帝忽然没头没脑地道,语气中全没了方才的怒意。谭奕愕然抬头,就见陛下一只手按着凤王的胳膊,满面无奈:“要把人吓出个好歹来怎么收场?”


  凤王嗤地一笑:“我看状元郎胆子大得很,吓不死的。”随即一手拉了皇帝站起身来,又俯身来扶如坠五里雾中的谭奕:“抱歉,我们受人之托,跟你开个小玩笑。”


  谭奕愣愣地被他扶起,连谢都忘了,就听他扭头对殿后唤道:“晗儿,还不出来?”


  帘幔后佩环叮当,一个身着华丽宫装的美貌少女地垂着头缓步走了出来。走到萧梅二人身边,先向二人行了礼,才慢慢抬起头来。


  谭奕从她出现就越睁越大的双眼这时几乎要脱眶而出,吃吃道:“你、你……”


  曦和公主萧晗不自在地抠着自己广袖上的绣纹,嘟囔道:“说过的。你不信。”


  她两位父亲对望一眼,均是忍俊不禁——女儿长成个大姑娘后就极少学她飞流小叔说话了,只有在十分紧张窘迫时才会不自觉地故态复萌,这点大概连她自己也不知道。


  那嘴张得可以塞进去两个鸭蛋的状元终于回过神来,呐喊出声:“林晗?!你是林晗?!”


  萧晗,或者该说林晗,撩起眼皮看了他一眼,又垂下去:“啊。”


  “你你你、怎么会?怎么可能?你是公主?”谭奕看起来快要神智错乱了,“你明明整天在外头跑,还动刀动枪的,还骂粗话,还跟人拼酒,你怎么可能是公主?!哪有公主这样的?!”


  “你放……什么厥词!我什么时候做、做过这些事了!快给我闭嘴!”林晗看起来很想扑上去捂他的嘴。可谭奕这样的书呆子平时就不大会察言观色,这时震惊之下更是物我两忘,不屈不挠地嚷:“你当然有!否则我怎么会不信你是公主?你喝醉了说的话叫我如何相信?”


  “……”公主殿下似乎就要暴起揍人,萧景琰伸臂拦住了女儿:“拼酒?骂粗话?林女侠,你长进得很啊?我回头再跟你算账!”


      “父皇……”林晗顿时如霜打了的茄子,默默缩到梅长苏身旁,“爹救我……”


  “别怕,至少要等爹把你飞流小叔叫来问清楚才让你父皇收拾你,”梅长苏微笑着拍拍她手背,转向状元郎,“谭奕,你方才说的定了终身的姑娘,可在眼前?”


  状元郎的脸忽然唰地一下红到了脖子后头,这才后知后觉地想起自己好像是和公主私定了终身,方才还当着皇上和凤王的不打自招了?


  他偷眼去看林晗,见她也面红过耳,忸怩羞涩的样子自己从所未见,忍不住有些好笑之余心中涌起一片柔情,不知为何忽然就不慌不怕了,整整衣襟正对梅长苏和萧景琰深施一礼:“回殿下,她在眼前,就是公主。臣、那个从前不知公主身份,多有无礼……但对公主的心日月可昭,求陛下和殿下做主,将她许配与我。我一定……一定一生一世都待她好。”


  林晗脸更红了,扯了他一把:“书呆子!别胡说!”


  梅长苏含笑道:“方才陛下不是已将公主许配与你了吗?”


  谭奕一呆,林晗在后头踹了他膝弯一脚,轻声道:“还不谢恩?”谭奕连忙跪下,向着萧梅二人行了大礼:“谢陛下、谢殿下成全!”


  “平身吧,”萧景琰对他点点头,“你还不错,朕将公主交给你也能勉强放心了。”


  梅长苏道:“正事说完了,不如一同到御花园走走。”


  他其实是体恤两个孩子许久没见,又将将揭破了身份,定有许多话要说——自己和萧景琰在旁他们不方便说,可又不能将公主和一个青年男子单独留在殿中,大家去御花园散散步,自己两人远远跟着,旁人方不至于说闲话。


  那两个小的显然没想到这么多,一听这提议林晗就高兴得跳了起来,拽了谭奕的袖子道:“快走快走,这个时节御花园里的花最美了!我领你看我奶奶种的广玉兰去,有紫色的呢!”


  萧景琰重重咳嗽一声,她才讪讪一笑,松开手恢复了公主的端庄:“谭公子,这边请。”


  


  四人在御花园中穿花拂柳,萧景琰瞧着前头两个年轻人有说有笑,一时忸怩一时嗔怒一时又絮絮低语,不禁摇头莞尔,问梅长苏道:“她昨天说这书呆子救过她命?你知道是怎么回事吗?”


  梅长苏道:“知道是知道的,不过你要答应我说完后不生气。”


  萧景琰斜眼看他:“我怎么觉得这句话好生耳熟?”


  梅长苏嘿嘿干笑:“就是晗儿十五岁那年,她不是说自己学艺初成,闹着要去云南看看。”


  萧景琰挑挑眉:“我记得。飞流陪她去的。”


  “后来在谷昌县*,她不知从何处听闻县郊的凤凰山上有一伙强人,就使个计策支开了飞流,自己只身去探查。”看到萧景琰的眼睛瞬间瞪大,连忙安抚地捏了捏他手,“初生牛犊不怕虎,你难道没有不知天高地厚的时候?”


  又接着道:“那伙强人人数虽不多,但头领功夫很硬,小丫头跟他们打到后来,自己也负了点伤,只得逃走。慌不择路间逃进了一座山寺,谭奕当时在寺中借住读书,晗儿无巧不巧地闯进了他的厢房。接着那强人头领追来,晗儿又和他打了一架,仍是不敌,眼看要被他捉住时,谭奕拿板凳砸了那强人一下……”


  “难不成就降服了他?”萧景琰奇道。


  梅长苏摇头:“不,不过成功地吸引了那强盗的注意力,使对方决定先掐死他这小白脸书生再去抓晗儿。”


  萧景琰满脸一言难尽:“这……后来呢?”


  梅长苏笑出了声:“后来他被那强盗掐住脖子,还奋力攥住了强盗手腕,叫晗儿‘姑娘你快逃’。”


  “再后来,飞流总算在他被掐死前赶到了,把强盗揍翻送到了官府。晗儿和谭奕也就此结识,晗儿这些年出宫‘行走江湖’,大约也常常去见他吧。”


  萧景琰沉吟片刻:“嗯,也算一段佳话。就只这事儿当年为何不告诉我?”


  梅长苏不着痕迹地与他拉开了几尺距离:“我也是他们回来后才知道的。你当时正为朝政烦心,横竖晗儿平安归来了,又何必说出来惹你生气?”


  萧景琰把他揪回来:“几十年前就说好了什么事都不再瞒我的。言而无信,该当如何?”


  梅长苏伸手将他凑得太近的脸推开,睨了他一眼:“你想如何?——别闹,孩子在前面呢,为老不尊!”


  萧景琰悻悻地站直:“哼,你就是仗着我心疼舍不得。”


  


  次日内廷司发诏,将曦和公主许配与新科状元,着礼部择吉日成婚。消息一出,几家欢乐几家愁——拿半年俸禄押了陛下“不会”的列家小将军,则愁得几乎要去上吊。


  ******************************************************


注:谷昌县——昆明历史上某个时段的名称。没错没错,状元郎是我们昆明老乡哈哈哈~(你滚


 ——《倾余生》全文完——




**********************后记******************************


  不算最开始的《碎骨》的话,《倾余生》从2017年2月开始写,到现在居然写了整整一年半(捂脸),最大的感想是……我要是靠写文吃饭,应该已经饿死了吧。


  这样一篇番外比正文长的同人,全靠看文的各位一路支持鼓励,在此向大家鞠躬,谢谢各位了。


  最初这文只是应大家要求,想把《碎骨》里不小心开车后靖苏的反应补一下,谁知一发不可收拾。开始写了就想让他们HE,恋情圆满;恋情圆满了又想让他们夙愿得尝,能并肩创造一个不一样的大梁;然后又忍不住去脑洞在这样的大梁里,在靖苏的守护下,其余那些我也很喜欢的角色会有什么样的故事。就难免越写越多(尴尬脸)……


  同人呢,其实就是为了弥补正剧/原著中的一些遗憾,所以很难避免的充满自己的私心。比如这文就有许多跳出时代背景去苛求古人的地方,都是我的私心,像咱们现代人非常看重的单配偶制,女性权益之类。搞得苏苏琰琰有时候像是穿越回去的,但即使这样,大家都欣然接受了,让我非常高兴。


  总之我对靖苏的大梁天下所有的想法都在这篇文里了,没有写尽的也就此作罢,留给大家自己去驰骋想象吧。


  最后引用我最近看的一本书里非常喜欢的句子来作为完结语吧——


结束一个童话故事很难。当然,所有故事都得在某个时刻结束。有些不能结束得太早。比方说,这个故事本可以很早之前就结束。但问题是,在童话故事的结尾,主角们似乎总是应该“幸福快乐地生活,直到生命的尽头”。


              ——《外婆的道歉信》费雷德里克·巴克曼


  




                       

上一篇 下一篇
评论
热度(1228)
  1. 共46人收藏了此文字
只展示最近三个月数据
©趕早不如趁晚 | Powered by LOFTER